网站公告列表

  没有公告

加入收藏
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您现在的位置: 霍市二小 >> 家长之窗 >> 文章正文
  [推荐]家长学校制度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家长学校制度
作者:tlx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928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4-10    

十四  家长学校制度

一、学校及教师:

1、建立家长学校领导组,保证监督家长学校规范化、正常化地有序进行。

2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做到每班有兼职教师负责家教活动。每期上辅导课不少于2次。教师上课要有教案,活动要有记录,学期要有总结。

3、家长学校辅导教师要深入了解本班学生及家庭情况,经常同学生家长交流信息,做好纽带工作。

4、教师不得歧视、讽刺差生家长。

二、学生家长:

1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》,要以《规范》严格要求自己。

2、家长要积极参加家教辅导课学习,不迟到不早退,不随意旷课,缺课要主动补课。

3、上课时不抽烟,不随意说话,不接待客人。

4、家长应保持同教师的联系。积极向孩子授课教师反馈孩子在家庭及社会上的情况,积极配合教师搞好各项教育工作。

5、家长到校要爱护公共财物、花草树木等。

三、激励措施:

1、对能按时参加家教学习并完成一定课程的家长,发给结业证书。

2、对在家教工作中能认真负责,成绩突出的教师及家长将分别给予表彰。

 

文章录入:tlx    责任编辑:tlx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校址: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大街南 | 校长:谭立学 | 办公电话:0475-2352859
    网站备案:蒙ICP备06005316号 蒙•网警1523010156号 
    网站内核:PE2006  |  网站设计:聂兆辉 包金河